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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13-01-01  

     日前获悉,国务院侨办已批复同意江苏省侨办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合设立“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理论研究江苏基地。”批准文号为:国侨政发【2013】7号。

     江苏作为经济文化教育大省和新移民大省,历来十分重视侨务工作与侨务理论研究,新移民研究已有良好基础。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深化华侨华人和侨务理论研究,同时为国务院侨办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服务,我校与江苏省侨办达成共识,于2012年11月联合向国务院侨办申报建立“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理论研究江苏基地。”

     已批准建立的“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理论研究江苏基地”为部省级侨务理论研究机构,国务院侨办政法司负责对基地进行指导。国侨办将通过两年一次的侨务课题研究对基地研究方向予以引导,并通过课题项目给予经费支持。

     江苏基地的建立符合当前国家实施的“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(简称“2011计划”)的政策导向,将对进一步整合江苏侨务理论研究力量,提升我校的华侨华人研究水平,开展基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侨务理论研究,促进社会发展、经济建设与对外开放等,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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